在2014年第1170号法国公报公布的《农业、食品和林业的前景》法案中,第665-6款明确写道:“葡萄酒,葡萄树的果实,苹果酒和梨酒的种植风土条件,以及源于当地传统文化遗产的烈酒和啤酒,是法国受保护的美味及美景。”
这项法案由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审议通过,经法国宪法委员会10月9日裁定,于10月13日正式公布。葡萄与葡萄酒组织(OIV)于10月14日时间发布这一消息,并且评论道:“继乌拉圭和阿根廷早已把葡萄酒作为‘国饮’之后,法国终于认识到把葡萄酒及风土列为受保护的文化遗产,视为法国的美味及美景。必须记住:‘法国美食’早在2010年就被教科文组织列入‘非物质文化遗产’,这是一种将人们聚集在一起的欢宴,此时此刻,是‘吃好’和‘喝好’的艺术。